贵州配电柜安装规范及使用安全事项:
1、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3、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5、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6、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7、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8、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9、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0、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1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箱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各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1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1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5、配电箱和开关箱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提歪斜和松动。
17、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位适应。
18、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19、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18.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20、贵州配电柜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要求。36V及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